[摘要] 新余公积金:为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审核工作, 对租房提取的流程作了相应的调整。
为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审核工作, 对租房提取的流程作了相应的调整。
一、提交申请
职工每月10号-15号期间到公积金 提交由房产交易登记 出具的无房证明。
二、 审核
三、业务办理
职工每月20号-25号携带相关的房租提取资料到公积金服务大厅办理提取手续。
以上通知从2016年10月开始生效,如有疑问拨打咨询电话:0790-6436885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