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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遭遇“霸王条款”先交契税再收房

江西新闻网  2015-11-18 10:15

收房是一件幸福的事情,但购买南昌县象湖保集半岛商品房的王先生却高兴不起来。原来楼盘开发商要求缴纳契税、维修基金后,才给新房钥匙。对此,王先生等二十余户业主表示不满。南昌县象湖保集半岛楼盘一名茅姓销售经理解释,该楼盘工程已近尾声,所以希望业主统一交契税、办房产证。11月15日,在本报记者的介入下,王先生等人终于如愿收房。

开发商拟代收契税

今年10月30日,本是南昌县象湖保集半岛三区业主收房的日子,但交房通知书要求业主缴纳契税、维修基金等费用,且由开发商代收。

王先生告诉记者,他前年在这里买了一套房,总价80万元左右。按照要求业主缴纳房屋总价4%以上的费用,少得3万多元,如果不缴纳,就不能验房收房。“很多新婚夫妻贷款买房,手头很紧。而且,开发商有没有强制代收契税的权利?”王先生说,与他们处于同样困境的还有二十多户。

开发商方面表示,买卖双方早在购房合同中阅读此条协议,并签了字。在许多业主的购房合同中,记者发现“合同补充协议”中写道:“除购房款外,由买受人承担房屋维修基金、契税、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所有费用及管道煤气初装费、有线电视初装费等其他费用应在交房前付清,并由出卖人代收代缴。”

律师称属“霸王条款”

众多业主不满开发商的做法,纷纷向相关部门投诉。王先生告诉记者:“南昌县地税局表示,契税的缴纳没有规定具体时间,但在办房产证前必须缴纳。”

南昌一阳事务所陈海斌律师表示,契税、维修基金在办理产权证时缴纳。开发商不能硬性要求业主提前缴费,并以此作为交房的前提。此外,即使合同中有约定,但目前未到办理产权证的时间,开发商不能据该合同强制要求业主提前交钱。“南昌县象湖保集半岛楼盘开发商之前与业主签的相关‘先交契税再交房’的协议违反了法律规定,属于‘霸王条款’,是无效的。”

记者介入业主领到钥匙

11月15日,记者陪同多名业主联系上南昌县象湖保集半岛楼盘一名茅姓销售经理。对方解释,开发商没有强制代收业主房屋契税的意思,由于该楼盘工程已近尾声,工作人员将撤走,才出此“下策”。经调解,开发商与业主达成协议,可按时交房,但需要在一年半之内完成房屋契税缴纳。当日,王先生等多名业主完成交房手续,领到了“迟到的”新房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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