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招商合同会签机制。
在项目招商洽谈过程中,国土部门提前介入,首先把好用地选址、用地规模关。
二是建立土地报批联席机制。
土地报批工作主动对接,让有限的指标分配到更多的项目,大大提高了用地报批效率。
三是建立项目开工联审机制。
通过联审机制对项目动工情况做到一清二楚,确保企业合法合规用地,变被动遏制违法为主动执法。
四是建立项目用地分期供地机制。
按项目轻重缓急、投资进度给予先期动工指标,分期报批、分期供地。既满足了项目用地的需求,又防止了新的土地闲置,更进一步增强了企业节约集约的用地意识。
五是加强日常巡查上报机制。
通过日常巡查监管,督促用地单位依法依规开发利用土地,避免不按规划方案和供地条件开工建设。坚决制止浪费土地和粗放用地现象,对违法用地严肃查处。
高新分局强化措施,努力提高用地利用率
为了进一步提高高新区土地利用率,高新分局积极强化措施,主动跟进对接。
一是强化节约用地理念,转变土地利用方式,在思想上营造节约集约用地氛围。
二是工作前移,严格把好新进项目用地规模关,将严格按照《江西省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11年版)安排建设用地指标,严格执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建设用地供地率和利用率的通知》的要求分期分批供地。
三是加强土地批后管理。对已供地项目,充分运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和遥感监测“一张图”,结合项目用地信息公示牌制度,对项目的批、供、用实施全程监管。督促项目尽快按合同如期建设,促使企业依法依规节约集约用地。
四是以盘活存量促增量,加大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力度。采取征收土地闲置费、限期开发和土地收回等办法,逐步将一批科技含量低、粗放低效用地的企业退出园区,腾笼换鸟。
延伸阅读:
统计局| 2015年1-6月房产开发和销售情况
7月17日新余市城区住宅与非住宅成交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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